五道峡景区由深圳永新华科技有限公司与湖北丰利化工有限公司联合投资开发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人民币10个亿。项目规划总面积88平方公里;分三期六年建成国家5A级景区。
一期开发(2012年-2013年)重点建设峡口旅游综合服务区;即景区大门、生态停车场、游客接待中心、购物街、生态酒店,以及大型熊绎像雕塑,一道峡至五道峡沿途游步道、栈道、电瓶车道,配套景观台和溶洞等景点项目的提升,增设新的参与性项目等。
二期开发(2014年-2015年)架设五道峡至麻坑林场观光索道,改造扩宽红岩寺至麻坑旅游公路,打通麻坑至横冲旅游通道,延伸开发林场野外餐饮中心、自驾游营地、在草岭培植千亩野生牡丹、腊梅、杜鹃等为主的百花园,同时开发金竹园石林、农家风情园。
三期开发(2016年-2017年)贯通麻坑-横冲-望佛山,横冲-分水岭-麻园旅游公路,形成五道峡景区-温泉-县城-九路寨的大循环线,重点建设望佛山道教寺院-中武当,在横冲建设大型(5星)商务综合性酒店,大型演艺厅,楚人祭祀坛,狩猎场,生态农业种植园,野生牡丹观赏园,越野俱乐部等。
五道峡景区包括麻坑横冲,位于荆山山脉中段至顶峰,开发规模基本形成后五道峡景区更名为“荆山峡谷”。该景区建成后将形成三大优势:
其一、原生态风光与350年楚文化相对接,形成独一无二的大生态大文化优势;楚文化创意品牌为“楚源地”,立足把楚源地建设成为天下楚人朝圣之地。以再现350年楚文化和800年楚文化为核心内容。依托其丰厚的历史人文资源和优美的自然风光,通过运营策划,打响楚源地文化品牌,突破性文化发展产业,用文化引领保康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品牌建设,进一步确定保康楚国发源地的历史定位,塑造楚文化品牌战略体系,抢占经济发展的制高点,引领县域经济发展,形成吸引度高、活力强、魅力足、独具特色的文化产业。构建面向国际、具有国际水准的“寻根地”,要让天下人来保康朝圣,把景区打造成为国内独一无二的4A、5A级文化景区,使之成为湖北、全国乃至世界级的著名文化景观与标示,打造人人向往的旅游目的地和天下楚人的朝圣地。
围绕综合开发,总体开发的目标,拟将文化园分为五个园区:
第一园区为楚王园区: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建立大型楚文化广场,建立第一代楚王熊绎祠,用于举办大型祭祀、朝圣、和旅游观光;二是建立各代楚王展示馆,用雕塑艺术的手法再现各代楚王风貌和功绩。
第二园区为楚王朝开天辟地园区:用微缩景观的形式,再现楚国先民在保康350年艰苦创业和楚国800年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重点展示楚国影响深远的重大战役、重要历史事件。
第三园区为“楚才”园区:以群像的方式再现楚国800年历史演进过程中,早就的一大批基础的政治家、军事家、哲学家、艺术家、表达“惟楚有才”的文化理念。
第四园区为汴和园区:以卞和献玉的历史故事为主线表达卞和忠君爱国和坚忍不拔的精神,再现“完璧归赵”、将相和的历史故事情景。
第五园区为文化旅游产品园区:以楚国历史文化产品研发和生产加工为主,制作影视、动漫、卡通、玩具等周边衍生产品,形成历史文化开发相配套的产业链条。
其二、区位优势,荆山峡谷位于保康的正中部的保宜、保神高速互通处;周边形成两小时、五小时旅游圈。荆州、襄樊、南阳、十堰、神农架、宜昌均在两小时内可以直接到达;武汉、西安、长沙、郑州等均在五小时内可以直达;沿海及其他大中城市游客均可从周边景区循环到达。
其三、景区功能优势,该景区线长、景多、服务功能齐全;集休闲、娱乐、养生、探险、朝拜等九大功能为一体。
景区三大优势带来了三大机遇,一是引来了大投入,景区内在五年期间需新建大小项目109个,加上交通通信水电设施等共投资30个亿。目前已有美国、北京等地大财团意向投资10个亿建国际高端狩猎场、山地滑翔运动基地、五星级酒店等项目10个。二是大产业,景区规划不仅做成旅游大品牌,还围绕景区配套开发野生动物养殖园,生态农业种植园,荆山花卉植物园,仅野生牡丹一项经县农业局共同考察,确定经过5-10年的培育和种植达到10万亩产业园,年销售收入可达10个亿。三是大发展,目前景区游客年接待人数在1-2万人;通过对周边景区的考察预测到2016年可达十万人次,2020年可达百万人次,将给保康带来巨大的消费市场,对保康的经济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我也说两句 |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