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上澳大利亚的旅游形象是一个洁净,绿色的旅游目的地。自然环境是澳大利亚全球旅游吸引力的重要因素,它把澳大利亚与其他竞争性旅游目的地区别开来。而澳大利亚的保护区域对澳大利亚具有这样的国际形象具有很大的贡献。
许多澳大利亚最重要、全球公认的具有象征意义的旅游吸引物位于保护区域,如国家公园、海洋公园、历史遗址、海岸保护区、游憩公园和保护区,或位于公共土地,如州立森林旅游区。例如,Urulu,卡卡杜(Kakadu),大堡礁(Great Barrier Reef),甚至悉尼港海滩(Sydney Harbor Foreshore)都位于保护区域。这些景区对澳大利亚的旅游业非常重要,但至今他们的所有潜力并未完全被人们所认识。
为了使澳大利亚的旅游业潜力完全发挥,保护区域必须:有充足的资金投入和良好的管理;提供高质量的旅游经历;有效的促销,同时确保它们得到良好的保护。因此,是时候在国家公园优先发展旅游了。
1 澳大利亚的保护区域系统
1.1 土地权属
土地权属决定了对土地的控制。澳大利亚土地权属包括:世袭地(freehold),私人所有,依据规划条例和契约管理;王室领地(即公有土地,crown land),由州或联邦政府管理;租赁地(leasehold),公有土地被租赁用于牧业和采矿,私人集团依据租约和其他管理条例管理租赁地。
NRMMC(2004)对三大类的保护区域进行了定义。公共保护区域(Public Protected Reserves,也称作Dedicated Reserves)。公共保护区域通常依据特定的法律成立,并由每个管辖区的自然保护机构管理。私有保护区域(Private Protected Reserves)包括私人所有的、公有但已租赁、由个人、合伙人、公司及地方政府管理的区域,这些区域依据法律或合法的土地权利联合契约管理。土著保护区域(Indigenous Protected Areas)由原著民社区所有,依据原著民土地所有者制订的管理计划管理。
1.2 分布
目前,在联邦政府环境和世界遗产法律框架下,澳大利亚的保护区域主要由州和地区(territory)政府治理。联邦政府同时管理6个国家公园,下图显示了包括世界遗产区域、国家公园、海洋公园和其他类型的保护区(除了土著居民保护区域外,因为它们不适合发展旅游)在内的保护区域的大小范围。同时,该图还显示了多用林,包括州立森林旅游区,木材生产保护区和其他公共森林区域,在这些区域,允许砍伐木材。
1.3 澳大利亚保护区域的Extent
对于澳大利亚人来说,国家公园和其他类型保护区域是整体景观不可分割的部分。科修斯科山(Kosciuszko),卡卡杜,Uluru-Kata Tjuta,及大堡礁海洋公园都是国家的象征。位于城郊的丛林保护区为市民提供了游憩场所。1968年,澳大利亚公园和保护区的面积只占到国土面积的1.2%(Cresswell & Thomas 1997)。在环保保护主义者、科学团体及公众的压力下,联邦政府增加了投入。截止2002年,用于保护自然资源的保护区域的陆地面积为760,000,000公顷,占到澳大利亚总面积的10%以上,总数6700余个保护区域,其中占陆地保护区域总面积的70%被列入IUCN保护区域Ⅰ至Ⅳ类。截止2002年,约6500万公顷的海洋被保护起来,其中占海洋保护区域总面积约45%的被列入IUCN保护区域Ⅰ至Ⅳ类。
1.4保护区域的主要功能
总的来说,保护是保护区域的首要功能,而旅游和游憩通常位居其次。不同管辖范围内、不同的法律,决定了这些功能的位次。
保护区域旅游业为各地区和整个澳大利亚经济带来了显著的经济效益。例如,假如Daintree 国家公园(位于西部雨林世界遗产区域)的Tribulation Cape部分不存在,估计道格拉斯港地区(STCRC Lindberg & Denstali, 2003)每年的旅游收入将因此减少超过1亿澳元。另外,将减少2,778个就业机会,这占到当地整个就业机会的37.8%(而全国旅游行业的平均就业率为6.0%)(Tourism Employment Atlas, TTF 2001)。旅游业能为地方社区提供就业机会和带来经济效益不断地被人们认识。
但是,有不少因素阻碍人们到保护区域旅游。可进入性差是主要因素,特别对于那些没有机动车到达的区域;其次是许多公园缺少高质量旅游设施。“旅游设施”指游客使用的“硬”或“软”的基础设施——包括道路、停车场、游客中心、指示牌、地图、警示牌、栏杆、野生动物观景台或隐蔽所、野营地、观景台、娱乐设施及其他在公园或其他保护区域为游客提供服务的旅游设施。
2 保护区域的游客调查
2.1 现状
2.1.1 有多少游客到保护区域游览?
据估算,每年约8000万游客到澳大利亚国家公园和海洋公园游览。更精确的数字或游客随时间变化的旅游方式不可得知,因为澳大利亚许多地方没有数据统计。
公园管理局提供的数据表明,到保护区域旅游的游客总的来说保持稳定增长。但是,有些国家公园,如卡卡杜(Kakadu, Northern Territory),游客数量在过去两年中有所降低,这与同期到澳大利亚的国际度假游客数量下降的趋势是一致的。
2.1.2 谁到保护区域游览?
l 国内游客占到澳大利亚保护区域的游客总数的90%;绝大多数游客自己开车,只有1%的游客参加旅行团到国家公园游览;大多数(70%)到国家公园游览的游客住在城市,这与澳大利亚人口的地理分布特征是一致的。
l 2002年,到澳大利亚的国际游客中只有41%曾到一个国家公园游览过,他们主要来自欧洲、北美和东北亚(IVS2002),年龄在20-34岁之间;约46%的国际游客认为,享受自然、景观和野生动物是影响他们作出到澳大利亚旅游决定的主要因素。
l 大部分国际游客游览具有象征意义的国家公园,例如,有70%的国家游客游览Uluru-Kata Tjuta。
l 到国家公园游览的游客一般都受过良好的教育,收入高于平均水平。
l 游客的主要的动机为享受和经历自然,而主要的障碍是缺少了解、没有时间、旅行花费高和进入性差。
l 游客认为最重要的旅游设施是指示牌、咨询服务和洁净的厕所。
2.2 旅游业与保护区域的关系
公园管理局发放了大约3000个营业执照(licenses)和许可证(permits) 给旅游经营商,允许他们在澳大利亚国家公园开展旅游经营活动。这些指导性活动包括观光、丛林徒步旅行、山地自行车、摄影、速降、独木舟和漂流。有些国家公园,如包括滑雪胜地的山地公园,旅游经营者与公园管理局签订租约或特许合约,为游客提供旅游设施和服务。
但是,到保护区域的游客只有少部分参加旅行团,因此,旅游经营商在向游客展示保护区域、向游客进行资源保护和其他教育、提供安全游览经历等方面就显得非常重要。
许多游客游览保护区域时在附近城镇的旅馆投宿。因此,那些旅店业经营者在宣传保护区域方面可以起到作用。
旅游经营商主要在保护区域内或周围开展经营活动,为游客提供具有象征意义的景观或经历,至少要让游客了解当地的文化。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保护区域管理局与旅游经营商的合作就显得特别重要。
3 保护区域旅游设施投资
3.1 现状
多数澳大利亚公园管理局缺乏足够的资金同时有效开展自然资源管理和旅游设施管理。近年来,保护区域管理、维护及游客接待的成本因为面积扩大、更多地考虑公众福利以及游客数量增加而增加。
保护区域的经营者们为了满足游客的需要,不断地寻找各种途径增加投入,或者减少旅游设施的成本。
旅游设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基本的旅游设施包括停车场、厕所、游道、靠近路边高负荷使用的安全围栏、指示牌和固定野营地。维护这些基础设施要耗费保护区域管理机构所能支配的相当大部分的资源,特别是在那些大型和偏远的国家公园,在这些公园,允许机动车出入,因而公园内公路和游道的维护进一步增加了资源压力。但是,公园必须提供必要的旅游设施,以提高游客满意度,减少游客的埋怨和投诉。
3.2 投资机制
保护区域通过各种渠道来获取额外的投入:
l 在国家层面上主要通过税金的分配
包括现有的税收的再次分配,在各产业部门收取的特殊生物多样性保护税,或者在国际上使用与澳大利亚自然环境相关的知识产权税,例如使用本土物种的图案或名字。
l 大规模的商业活动
例如所有或单个公园管理机构,当有机会时,就会出售生态系统或生物多样性咨询服务,或者使用其品牌名字和图案收取的知识产权税。
l 对公园管理机构增加政府预算拨款
l 直接的私人投资
商业性的旅游设施,可能向所有游客免费开放,或者由公园管理机构与私人合伙经营,或单独由私人经营,或者由森林资源管理机构和他们的合作伙伴对等的投入。
l 社区投入
社区投入用于旅游设施的建设和维护,通常规模不大,集中在社区范围,投资主体包括托拉斯、基金会和非政府组织等。
3.3 投资机制评估
下表对各种投资机制进行了评估,评估分级主要依据投资与旅游设施的潜在相关性、潜在投资规模、投资应用的广度和是否易进入。
旅游设施投资机制的概要评估
旅游设施 投资渠道 | 与旅游设施的 相关性 | 潜在的投资规模 | 潜在应用广度 | 资金易进入 |
生态系统咨询服务 | * | *** | * | * |
政府增加拨款 | ** | *** | *** | *** |
公园入口私人投资的旅游设施 | *** | *** | ** | ** |
州立森林旅游区旅游 | *** | *** | ** | *** |
私人保护区 | *** | *** | ** | * |
游客费用增加 | *** | ** | ** | ** |
标志使用费和咨询服务 | ** | *** | ** | * |
基金会和管理委员会 | * | ** | *** | *** |
公园签订旅游经营合同 | *** | ** | * | * |
捐助 | * | * | *** | *** |
*潜力不大
** 潜力中等
*** 潜力大
在三种基本情况下,公园管理机构应该考虑私人开发和经营旅游设施,而且他们能做到经济可持续发展:
l 适应公园发展的由私人投资的对历史或遗产建筑的重新利用
遗产建筑重新开发作为私人旅游设施的典型例子包括Werribee大厦(维克多利亚州)和各类灯塔(见案例分析“新南威尔士国家公园与野生动物管理局灯塔”)。公园管理局有责任保护这类设施、控制开发,因为开发将对其周围区域带来潜在的影响。但是,多数公园管理局没有足够的资金维护和开发。因此,重新开发和维护的责任与风险由私人部门来承担,条件是私人部门可以利用遗产建筑的基本结构,并吸引游客来获取利润。
l 私人部门对那些偏远但可进入性好、游客到访率高的大型国家公园的旅游设施投资,公园管理局希望通过这些设施来管理游客,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澳大利亚有些国家公园在相当偏远的地区,特别是在北部地区。在这些公园里,游客住宿设施应该放在公园外的原则可能不切实际。有效管理这些公园对管理者来说也可能是一种挑战。这些公园通常可进入性受到限制,所以游客可能沿着限定的路线进入公园,并聚集在那些具有象征意义的景点,从而导致对这些景点很大的影响。另外,在这些公园里,当地也可能存在发展经济的强烈愿望。因此,在公园管理局,当地土地所有者和旅游经营者之间就建立固定的旅游设施,包括低影响的住宿设施。开发应该是为了保证公园基本的保护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
l 有些区域,多数游客不能凭借自己的交通工具进入,那么就有必要建设特殊的旅游设施,只要这些设施符合公园的管理目标。
大堡礁远离凯恩斯和道格拉斯港的固定平底船,就是特殊旅游设施的典型例子。这些平底船所在区域很少有游客能凭借自己的交通工具到达,他们必须乘坐高速双体船。拉明顿国家公园(Lamington NP,QLD)和Tahune 森林保护区(Tahune Forest Reserve, Tasmania)的空中游道(Tree-top walks)也是典型例子。两者都管理得很好,并且是主要的旅游吸引物。
3.4 旅游设施使用费
对于大多数澳大利亚国家公园管理局来说,提高门票、野营地和旅游活动收费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因为这样可以获得更高的旅游收益。但是,这也会带来一系列的后果:
l 可能影响特殊的社会-经济团体游览国家公园的能力;
l 可能减少国家公园的游客数量,因而减少区域旅游收益;
l 可能加剧国家公园与其他旅游目的地之间的竞争,如州立森林旅游区和私人景区;
l 可能增加保护区域管理机构的行政成本。
3.5 投资机会分析
增加自然旅游设施投资机会在于各种形式的合作伙伴关系:
l 与政府合作:旅游对社会贡献诱使政府增加对公园的财政预算;
l 与管理机构合作:例如,州立森林管理局建设旅游设施;
l 与土地所有者合作:政府鼓励在公园附近私有土地开展保护,建设旅游设施;
l 与地方合作:旅游对当地的贡献诱使当地直接投资基本的旅游设施;
l 与投资方合作:主要针对公园内限制性旅游设施的开发,这样可以减少游客影响,符合公园管理局的管理目标;
l 与社区合作:当地居民和行业提供志愿服务,例如到遗产地的游道;
l 与研究者合作:部分旅游设施使用费用于研究,提供管理咨询。
4 保护区域的促销
4.1 现状
保护区域管理局都想了解并满足游客的需要。但是,他们一般都没有记录程序,来确定他们的目标市场,那些信息和计划需要传递,如何传递(除了解释计划外)?这些问题都应包括在州、地区和公园各个层次的保护区域管理计划中去。
澳大利亚保护区域通过一系列的渠道促销,这些渠道包括手册、指南、游记、广告、旅行社和互联网。促销直接由保护区域管理局开展,同时包含在旅游业促销材料中。
4.2 游客如何发现保护区域?
游客了解保护区域的5个主要信息渠道:
国际游客:旅行社或预订代理商、手册、旅行指南、口碑、互联网。
国内游客:口碑、以前的经历、旅行社、旅行指南或手册、互联网。
互联网是传播旅游目的地信息最省钱的方法,而且它的作用越来越大。目前到保护区域的游客相比那些不到保护区域游览的游客,更倾向于使用互联网搜索旅行信息(based on data from Holiday Tracking Survey by Roy Morgan Research)。互联网是很有用的一种促销手段,因为它可以让潜在的游客收集信息的同时进行预订,另外它能联结全世界的上网者。但是,互联网不应看作“银弹”(Silver bullet),可以解决所有的促销问题,它只是促销组合中一种重要的手段。
4.3 网址
搜索澳大利亚保护区域的网址有以下发现:
l 州或地区(territory)保护区域及州森林旅游区网址为游客提供全面的丰富的旅行信息;
l 所有州或地区旅游组织的网址都为到保护区域的旅行计划提供信息,同时链接到保护区域正确的网址,但州立森林旅游区并非全部覆盖;
l 大约48%的地区旅游组织的网址提供保护区域的信息,但是只有小部分链接到保护区域的网址;
l 澳大利亚主流旅游网址无一例外地宣传那些具有象征意义的国家公园,如卡卡杜和大堡礁海洋公园。
澳大利亚所有州和地区旅游产业和保护机构之间都形成了广泛的正式合作关系。合作可能是建立咨询委员会,合作领域的书面协议,以及共同肩负全州自然旅游发展战略实施的责任等形式。
5 澳大利亚保护区域收费系统(Fee Structure & System)
5.1门票(Entrance fee)
大多数澳大利亚国家公园都向所有游客收取门票和野营地使用费,无论游客自己游览或参加旅行团。费用按人头、车辆、营地、或者组合方式收取。除了在澳大利亚首都地区(Australian Capital Territory, ACT),其他地区旅游经营者都必须有营业执照,执照费用包括申请费用、年费和人头费。许可证费用的范围可能是整条旅游线路、具体的景点和具体的旅游活动。
不同公园收费的方式不一样,有的是提前向公园管理局或办事处支付;或者在公园入口,路边的收费亭或游客中心支付;或者向护林员支付;或通过在野营地自己注册(self-registration)方式支付。
在西澳大利亚、昆士兰和新南威尔士州、首都地区和联邦公园,收取的费用由公园保留,或者上交所在行政区域或地区。在南澳大利亚和塔斯马尼亚州,费用由州公园管理局管理。在北部地区和维克多利亚州,费用上交州财政。澳大利亚公园管理局(Parks Australia, PA),南澳大利亚公园与野生动物管理局(South Australia Parks and Wildlife Service)和昆士兰公园与野生动物管理局(Queensland Parks and Wildlife Service)同时利用托拉斯截留部分费用用于特殊目的,如用于土地权属管理(昆士兰,land tenure),或者原著民土地所有者(澳大利亚公园管理局)。
不同的州和地区按人头或车辆,或两者组合等方式收取门票。首都地区和昆士兰的公园多数不向个人收取门票,除了那些联邦管理的,或者首都地区由联邦与地区共管的,昆士兰州依据“游憩区管理条例”(Recreation Areas Management Act)管理的公园需要收取门票。
其他州和地区国家公园通常按车辆每天收取门票,多数每辆每天约5US$。所有的或者大多数公园有季票,多数在25—75US$之间。那些游客负荷大的公园,如山区或近城区的费用是最高的(Buckley,2001)。有些公园还提供周票、2周票、月票、2月票等,有些公园为当地居民提供折扣票。多数公园还向乘坐巴士或骑自行车的游客按人头收取门票,通常每人每天1.5—2.0US$,有些公园可能高达7.5US$,新南威尔士州的公园收费最高。对没有交通工具的游客通常不提供季票。
5.2 公园野营地收费
包括首都地区和昆士兰州在内的所有澳大利亚的公园管理机构,都向过夜的野营者收取费用。不同地区和州收费按照人头、车辆、营地或组合等不同方式而不同。有些公园管理局在对其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公园收取相同的费用;而有些对不同的公园收取不同的费用。有几个公园管理局有阶梯式的收费系统,例如,他们对使用更高的旅游设施或者游客负荷的野营收取更高的费用。有些旺季收取更高的费用。多数公园为儿童、学生、老年人和/或者家庭提供折扣票。各州或地区对年龄和人数规定不同。
5.3 经营许可证
在所有澳大利亚的国家公园进行旅游经营活动都需要经营许可证。首都地区是例外,但目前正准备实施许可证系统。所有的公园管理机构制订一整套管理规则,要求所有拥有经营许可证的旅游经营者遵守。多数制订具体的旅游活动管理规则,有些制订了具体的景点管理规则。有些有两个层次或以上不同类型的经营许可证。旅游经营者如果违反经营许可证管理规定的话,他们可能被提请法律诉讼,罚款并/或者吊销许可证,但实际这些情况很少发生。
规定一般分为两大类,安全或者环境管理。例如,经营许可证要求车辆得到恰当的维护;要求导游人员合格,并且导游技能熟练;要求能对紧急事件作出快速反应,并能实施紧急救援。经营许可证要求经营者不能超出道路驾驶,超出游道行走,限定在对公众开放的区域活动;将垃圾带出公园;携带和使用特定的对环境影响最小的设备;指导游客进行对环境影响最小的行为。规定一般还包括旅游经营者允许接待的最大人数限额。所有澳大利亚的公园管理局还要求有执照的经营者交纳1000万$的公众责任险,当发生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时作为公园管理局和经营者的保障。
不同的公园管理局对各类特定的旅游活动实施特殊的经营许可规定——如维克多利亚州对28种不同的旅游活动进行了规定。通常包括定向徒步旅行和野营、山地自行车、洞穴探险、机动车或四轮驱动旅行、速降和攀岩、划船和游船、漂流和皮划艇、滑雪、滑翔伞和高山跳伞、骑马、观看野生动物或夜间用聚光灯观看野生动物。特定旅游活动的规定可能包括装备、导游合格要求、游客与导游的比例、旅行团人数和旅行时间等。
与对旅游活动的规定相比,对特定景点的规定不是很普遍。其中通常会规定景点接待游客的规模、在规定的时间内、规定的地点、允许接待的最大人数,以总数或参加特定活动计算。有些景点也可能季节性地关闭,或者有其他的限制。特定景点的规定通常适用于文化遗产景点。
注:作者为澳大利亚可持续旅游中心访问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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