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总能收到劝说放生的信息,当然并不是要求直接去放,也可以通过捐钱的方式,让佛家弟子代表自己去放。在年节时,更多的人是出于所谓的善心,自己和家一起去到自然水体中去放生,其实这是一种既违反法律又破坏生态的行为。放生应该是心灵的放生,而不应该是形式的放生。
在人类的发展过程中,茹毛饮血,吃掉了许许多多的野生动物,甚至吃绝了不少的物种。就是这种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们也总结出一套自然伦理,且与一些不可解释的现象融合在一起,形成了原始的宗教,也就是原始的文明。由于野生动物是最直接的食物,但在捕猎过程中也有可能造成人类的伤亡,因此在宗教中大多将这些野生动物作为图腾,而将那些相对温顺,已经被人类驯化利用了的动物作为“牺牲”。野生动物与人类的关系是人类文化的基本源泉,为文明的形成提供了重要支撑,当然也为人类的生存提供了重要保障。
当人类通过社会分工和工具使用逐渐爬上了能量金字塔的顶峰,成为世界文明的主宰后,总是以一种超越自然的姿态俯视着地球上的所有生态系统,总认为这一切的存在都是上苍留给人类的资源,可以由人类来肆意享用。同时也发现这些物种在人类的贪婪索取面前正在迅速消失,而动物更是首当其冲。有人开始反省人类的行为,呼吁大自然中的平等关系。如何对待动物,成了文明与否的判断标准。在猎捕动物作为资源的同时,爱护动物的理念也成为世界普遍的认知。因此,放生的理念应运而生。
放生就是放过生命,给动物一个生存的机会,是一种生灵同等生存权的大同思想。放生的观念在人们的内心形成,是生态观念的觉醒,通过放生来培养人的同理心,是生态理念的放大。在中国的表现,即就是儒家的仁爱,就是佛家的慈悲,道家的陪伴。哲学家康德说:“人必须以仁心对待动物,因为对动物残忍的人对人也会变得残忍。”印度的思想家和独立运动领袖甘地说:“从一个国家对待动物的态度,可以判断这个国家及其道德是否伟大与崇高。”
怎么才能算是对动物友好呢?是不是要将所有的动物都放逐出去,任由他们的存在,而人类去“舍身取义”呢?其实不然,毕竟动物也是一种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合理地利用资源是物种生存下去的必须。因此有了捕猎,有了驯养,有了动物产业。动物利用与放生理念同时并存,当然就会出现一些问题,就必须去依照规矩。
我们知道,任何一个物种都有其特定的生存空间和生活环境,这些各种各样的物种在环境中形成各种关系,各自有各自的生态位,任何打破这种生态位的行为都有可能造成生态灾难,对于物种和生态都是不道德的。打破这种关系,与直接猎杀物种无异。“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我们将一些本不该在一些环境出现的物种带入那个环境,或是将一些病症带入到健康群体里去,都是打破和扰乱生态的行为,都是一种变相的杀戮行为。不科学的放生,就是这样的行为!一些外来物种将本土的物种杀死、吃绝,一个物种消失后会带来三十个物种的相继灭绝,这是严重的杀生,与佛家讲究的慈悲心是背道而驰的。这些年来这样的放生例子比比皆是,食人鲳、鳄隺鳝、巴西龟、鳄龟、牛蛙等外来物种被带入了自然水体,形成了生态灾难,将土著物种斩尽杀绝,这难道不正是杀生?
从国家的法律层面而言,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那些将毒蛇放生到近居民区,造成群众的伤害与损失,已经超出了良心与理解的层面,已经是活脱脱的犯罪。
我们提倡爱护动物,提倡善待生灵,不是要去市场购买动物放到野外,而是尽量不要去捕捉动物,不要去打扰它们,提倡众生平等,尊重生灵的生存权利,培养和善、和平、和谐的心灵。这才是最好的放生,才是最会得到美好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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